项目名称  | 余江县锦江镇山底李家石英砂岩矿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余江县锦江石英石开采有限公司为私营企业,位于鹰潭市余江区锦江镇七都村。法定代表人为:钱贵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622550853657C,注册于2010年1月29日,长期有效,经营范围为石英石开采,矿产品及焦炭、有色金属的销售。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6002014066130135063)有效期为2016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1日。采用山坡露天开采方式,生产规模3万吨/年,开采深度为+105米至+80米标高,矿区面积0.0265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石英岩。 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应依法进行安全评价的规定,企业委托我公司对余江县锦江镇山底李家石英砂岩矿改建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段强  | S011035000110192001532  | 027201  | 
项目组成员  | 刘冬  | 水利水电  | 资料收集、报告编制  | 
宋爱国  | 工程地质  | 调查分析  | |
报告编制人  | 宋爱国  | 1800000000300541  | 033430  | 
报告审核人  | 侯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段强、宋爱国  | 2020年11月6日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提出评价意见  | |
段强、宋爱国  | 2020年11月15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余江县锦江镇山底李家石英砂岩矿露天开采项目已完成《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的建设内容,现场开采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安全设施符合《余江县锦江镇山底李家石英砂岩矿露天开采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余江县锦江镇山底李家石英砂岩矿露天开采工程项目符合安全生产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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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提交时间  | 2020.12  | ||
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