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乐平市景顺实业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变更设计及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乐平市景顺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注册地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塔山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汪丽。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要求,同时对生产设备设施、厂区布局进行优化,对在役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进行变更设计,乐平市景顺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中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5月出具《乐平市景顺实业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及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设计方案》。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应急管理部、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公告》(2022年第8号)规定,该公司使用的原辅材料20%氨水、液氨、液氯、30%盐酸、2,4-二硝基苯胺、对硝基氯化苯、氯化氢(尾气)、产品对硝基苯胺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41号,2017年第89号令修订)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乐平市景顺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1月28日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有效期:2022年1月28日至2025年1月27日(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18]1016号),许可范围:对硝基苯胺(5kt/a)、2,4-二硝基-6-氯苯胺(5kt/a)、2,6-二氯-4-硝基苯胺(5kt/a)、2,4-二硝基苯胺(5kt/a)。2024年10月28日取得乐平市应急管理局试生产方案回执(乐危化项目备字[2024]016号),试生产有效期为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28日。 乐平市景顺实业有限公司已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在役生产装置变更设计及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进行安全验收,评价项目组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编制《乐平市景顺实业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变更设计及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项目组成员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
周水波 | S011032000110202000779 | 040588 | |
张伟 | 1700000000301547 | 031413 | |
报告编制人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
报告审核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394 | 029672 |
技术负责人 | 王多余 | 1200000000100048 | 024062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朱细平、邹文斌 | 2024年10月13日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 | |
朱细平、邹文斌 | 2025年11月3日 |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报告编制、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过程控制、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乐平市景顺实业有限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变更设计及自动化控制改造工程的生产工艺控制及安全仪表、安全管理机制等运行正常,安全设施、措施可以满足《<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0号)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其风险程度可以接受,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5月7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