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江西庐陵之光烟花有限公司关于烟花爆竹仓库优化提升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江西庐陵之光烟花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0319同期吉安市青原区行政审批局发放营业执照,住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富滩镇宋溪村仓库法定代表人刘柱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803MAEF5N5321,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该项目20250320吉安市青原区行政审批局审核备案,核发了《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凭证项目统一代码为2503-360803-04-05-975045,202503与吉安市青原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项目地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富滩镇宋溪村。

江西庐陵之光烟花有限公司拟在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富滩镇宋溪村对原有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进行优化提升改造库区占地面积6292m2,库区建筑总面积985.12其中1号爆竹库房面积为297.88m2,储存药量为5000kg,危险等级为1.3级;2号烟花库房面积为297.88m2,储存药量为6000kg,危险等级为1.3级;3号闲置库房面积为106.1m24号消防泵房面积为8.16m25号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为235m36号值班房面积为196.6m2此项目工程优化提升改造从事组合烟花类(C、D)级、玩具类(C、D)级、吐珠类(C)级、升空类(C)级、旋转类(C、D)级、喷花类(C、D)级和爆竹类C产品的存储经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一类危险品,必须设专用库区储存烟花爆竹,同时远离市区和重要城市建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11]第36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77号令修改)的具体要求,必须对存储性建设工程进行安全评价。

受江西庐陵之光烟花有限公司的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组成评价小组,江西庐陵之光烟花有限公司关于烟花爆竹仓库优化提升项目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认真的阅读和分析,优化提升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优化提升项目固有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坍塌等

本评价报告主要依据企业提供的地形测绘图、初步设计图、相关批复文件和现场调研收集的其它有关资料,分析预测该优化提升项目在实际的建设和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害程度,运用定性定量方法对各评价单元进行安全评价。针对该优化提升项目地形条件和初步设计存在的问题,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得出安全评价结论,形成安全预评价报告。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喻荷兰

1800000000201251

034105

项目组成员

 

S011032000110192001419

035905

 

1800000000300501

034156

刘家清

S011035000110203001141

040561

张飞虎

S011032000110193000949

036205

卢柄衡

1700000000301577

031440

报告编制人

喻荷兰

1800000000201251

034105

卢柄衡

1700000000301577

031440

报告审核人

邹文斌

S011032000110192001449

024656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细平

S011035000110202001361

027047

技术负责人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喻荷兰

2025年03月25日

现场勘察、报告编制

卢柄衡

2025年03月25日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分析、报告编制

评价结论

经过对江西庐陵之光烟花有限公司关于烟花爆竹仓库优化提升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初步布置、安全设施等进行安全预评价,评价组认为:该公司吉安熊猫烟花有限公司关于烟花爆竹仓库优化提升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与标准的要求。若建设项目在落实企业规划方案和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进行设计、施工,在工程按要求建成运行后,符合储存及经营合烟花类(C、D)级、玩具类(C、D)级、吐珠类(C)级、升空类(C)级、旋转类(C、D)级、喷花类(C、D)级和爆竹类C产品的安全经营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250410

2、(审核修改稿)江西庐陵之光烟花有限公司-安全预评价报告.pdf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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