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泰和县吉富发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经营(批发)新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泰和县吉富发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为了填补泰和县烟花爆竹仓库经营的空缺,拟在泰和县澄江镇新建烟花爆竹仓库,于2016年8月19日经泰和县发改委(泰发改字[2016]147号)“关于泰和县吉富发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仓储项目备案的通知”,于2016年8月9日取得营业执照。 根据业主的受权委托,本次评价为对泰和县吉富发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库址的选择、总平面布置、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等进行安全预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泰和县吉富发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勘查,索取相关资料进行了仔细的分析、研究,并根据有关规范,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项目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对项目各主要设施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策措施。编写了《泰和县吉富发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经营(批发)新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完成了该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项目组成员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张宗敏  | 1500000000302197  | 026810  | |
报告编制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张宗敏  | 1500000000302197  | 026810  | |
报告审核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刘春文  | 2016年8月20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 |
张宗敏  | 2016年8月25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在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落实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后,项目危险有害因素的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范围。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7年6月20日  | ||
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