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白鹭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白鹭加油站经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颁发营业执照,位于景德大道南侧,主要经营93#汽油、97#汽油和0#柴油,储存能力为120 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属二级加油站。并于2012年12月11日经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10日,于2012年12月19日经江西省商务厅批准并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至2017年12月18日。 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白鹭加油站的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的安全现状评价,于2015年10月组成评价小组,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进行了审核,对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管二字[2003]38号)的要求,编写此评价报告。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签字  | |
项目负责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项目组成员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0  | 027047  | ||
报告编制人  | 皮国新  | 1100000000202060  | 019542  |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0  | 027047  | ||
报告审核人  | 胡南云  | 1100000000200498  | 019541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高金生  | |||
技术负责人  | 刘春文  | 0800000000203972  | 007038  | |
评价结论  | 安全评价结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景德镇白鹭加油站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条件的要求。  | |||